
濟安金信參與起草《證券投資基金編碼規范》
時間:2013-01-08 10:58:21 | 來源:濟安金信
2013年1月7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證券投資基金編碼規范》等四項金融行業標準,促進市場規范發展。
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中國證監會信息中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濟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中信證券、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信誠基金、華夏基金、華安基金、嘉實基金、工銀瑞信基金、南方基金、博時基金。
標準主要起草人:洪磊、劉萬方、程立、王鐵牛(濟安金信)等。
在標準發布之前,我國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投資基金編碼按照證券交易所對上市證券的統一編碼規則編碼和管理,不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投資基金編碼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分配和管理。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投資基金產品編碼為6位數字,前兩位為15、16、18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50、51、52的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不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投資基金編碼規則為:基金編碼為6位數字,前兩位為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冊登記機構編碼(TA編碼),后四位為產品流水號。由于TA編碼的最大容量為100,而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已經超過70家,TA編碼面臨資源不足的問題。由于基金產品編碼與TA編碼掛鉤,TA編碼不足會影響到基金產品編碼的分配。
標準發布之后,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投資基金編碼仍然由交易所統一分配和管理,但須將分配的編碼向證券期貨業標準化組織授權的編碼和標準服務機構備案。不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投資基金的編碼分配和管理方式將發生變化。本標準發布前已經分配和使用的基金產品編碼將繼續沿用,對于新成立的基金,編碼仍沿用6位數字編碼,但與TA編碼脫鉤,基金編碼不再具有含義。編碼由證券期貨業標準化組織授權的編碼和標準服務機構統一分配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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